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會下發了《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及脫硫設施運行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制定《辦法》的目的是貫徹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工作部署,加快燃煤機組煙氣脫硫設施建設,提高脫硫設施投運率,減少二氧化硫排放?!掇k法》從脫硫設施建設安裝、在線監測、脫硫加價、運行監管、脫硫產業化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系統的措施。
《辦法》規定,新(擴)建燃煤機組必須按照環保規定同步建設脫硫設施,其上網電量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燃煤機組脫硫標桿上網電價;現有燃煤機組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環保總局印發的《現有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規劃》要求完成脫硫改造,其上網電量執行在現行上網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1.5分錢的脫硫加價政策;煤炭平均含硫量大于2%或者低于0.5%的省(區、市),脫硫加價標準可單獨制定,具體標準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方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
《辦法》要求,發電企業安裝的煙氣脫硫設施必須達到環保要求,并安裝煙氣自動在線監測系統,由省級環保部門和省級電網企業負責實時監測。
《辦法》規定,發電企業要保證脫硫設施的正常運行,不得無故停運。脫硫設施投運率達不到要求的,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扣減脫硫電價,并向社會公告。
《辦法》鼓勵新(擴)建燃煤機組建設脫硫設施時不設置煙氣旁路通道;鼓勵專業化脫硫公司承擔污染治理或脫硫設施運營并開展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規定了對發電企業、電網企業、省級環保部門、價格主管部門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罰措施;要求加強對電廠脫硫的監督檢查和新聞輿論監督,鼓勵群眾舉報。
據悉,《辦法》是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下發后第一個貫徹落實的文件。此前,《辦法》曾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等渠道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掇k法》的制定,將為實現“十一五”二氧化硫削減10%的目標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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