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合肥:分布式光伏初始投資補貼0.2~0.4元/W
2022年6月21日,安徽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合肥市進一步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提出:
對存量企業升級改造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對光伏產品制造企業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200億元的,分檔給予管理團隊最高200萬元獎勵。
對裝機容量100kW及以上的屋頂光伏、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2元/瓦、0.4元/瓦一次性補貼,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對“光伏+5G”、“光伏+制氫”、“光伏+充電”等“光伏+”創新應用項目,擇優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2元/瓦的一次性補貼,同一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對裝機容量1兆瓦時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自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3元/千瓦時補貼,連續補貼不超過2年,同一企業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在合肥地區運維電站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按照發電量每千瓦時不超過0.01元給予補貼,同一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2、江蘇無錫:給予完成任務地方政府補貼
2022年9月30日,江蘇無錫市政府發布《關于大力推進全市光伏發電規模化開發應用的實施意見》,文件提出:
“十四五”期間,對于完成新增并網目標,安排光伏發電補貼資金并落實補貼的地區,市級自2022年起分年度給予補助。對納入全國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的地區,最高按其年度實際發放光伏發電專項補貼總額的30%進行補助;其他地區最高按照15%進行補助;對于建成國家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試點示范的地區視情給予獎勵(以上政策針對無錫市區,江陰、宜興結合實際自行參照落實)。
3、江蘇蘇州工業園區:給予0.1元/度補貼
2022年3月1日,江蘇蘇州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印發《蘇州工業園區進一步推進分布式光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
2022年1月1日后并網發電、且接入園區碳達峰平臺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光伏發電設施建設要求納入土地出讓條件和規劃條件的項目除外),對建筑業主方按項目發電量補貼0.1元/千瓦時,補貼1年。對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項目(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投資方按項目發電量補貼0.1元/千瓦時,補貼3年。
支持光伏項目配置儲能設施,2022年1月1日后并網、且接入園區碳達峰平臺的儲能項目,對項目投資方按項目放電量補貼0.3元/千瓦時,補貼3年。對分布式光伏和儲能項目提供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可享受“綠色智造貸”專項風險補償支持。
4、山東:海上光伏仍有補貼
2022年4月1日,在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辦的解讀《山東省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二批)》新聞發布會上,山東省能源局副局長鄧召軍介紹:引導建設清潔能源工程,提出“真金白銀”的實招硬招。給予具體補貼標準、規模如下表所示。
5、陜西西安市:給予0.1元/度補貼
2022年5月23日,西安市發改委下發《關于印發西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貼資金申請發放實施細則的通知》(市發改發[2022]28號),明確分布式光伏補政策為2021年1月到2023年12月底,三年期。自項目并網起,給予投資人0.1元/度補貼,補貼執行期限5年,期間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區)備案、并網的分布式發電項目,項目使用的組件轉換效率達到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標準,項目建設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或者地方標準的,按照并網時間和發電量給予發電補貼。
6、上海自貿區臨港區:給予分布式光伏0.1~0.15元/度補貼
2022年2月23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下發《扶持光伏發電項目操作辦法》(滬自貿臨管規范〔2022〕7號),提出:給予2022年至2025年建成投產的光伏項目補貼,
分布式光伏。0.1元/千瓦時(非學校類執行優惠電價的非居民用戶)、0.15元/千瓦時(學校用戶);光伏電站。0.15元/千瓦時。
采用度電獎勵的方式對項目投資主體給予獎勵,分為基礎獎勵和超水平獎勵,基礎獎勵獎勵時間為連續5年;當項目年等效發電小時數高于1100小時,超出部分的電量可額外享受高于基礎獎勵20%的超水平獎勵。單個項目可享受獎勵電量折合發電小時數(包括基礎獎勵和超水平獎勵)上限按6050小時計算(1210小時/年,5年總計6050小時)。
采用薄膜光伏、建材光伏、鈣鈦礦等新型光伏組件示范應用、彩鋼瓦光伏一體化技術、建筑光伏一體化技術等光伏新型技術,以及道路隔音棚(架)光伏試點、市政設施光伏試點等“光伏+”融合發展項目,獎勵標準參照各類項目的超水平獎勵標準:學校分布式光伏項目0.18元/千瓦時、其他分布式光伏項目(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0.12元/千瓦時、全額上網光伏項目0.18元/千瓦時。
7、上海:給予0.05~0.12元/度補貼
2022年11月24日,上海政府網發布關于印發《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的通知,提出:
給予海上風電、常規光伏、光伏建筑一體化、其他可再生能源項目補貼,具體的補貼標準如下表所示。
說明:近海海上風電項目指場址中心離岸距離小于50公里
已享受其他市級專項資金的項目不再重復支持,同一項目只能選擇本辦法支持方式中的一項給予支持。
8、浙江嘉興市平湖市:分布式光伏補貼0.1~0.2元/kWh
1月11日,嘉興市平湖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新一輪鼓勵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意見》,文件提出:到“十四五”末,平湖市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600MW以上,實際新增200MW以上,年平均新增裝機容量在40MW以上。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給予3年發電量補貼。補貼標準如下:
工商業屋頂光伏:0.1元/千瓦時;學校、醫院、黨政機關和村社區等公共建筑屋頂光伏:0.15元/千瓦時;
“農光互補”光伏:0.2元/千瓦時;居民戶用屋頂光伏:按裝機容量給予1元/千瓦的一次性補助。
9、浙江寧波:分布式光伏補貼0.45元/kWh
2022年12月23日,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政府也發布《寧波市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文件提出:
市級財政對2021~2025年期間并網的家庭屋頂光伏項目按0.45元/kWh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時限為并網發電后第二個完整抄表月起12個月。
10、浙江瑞安:分布式光伏補貼0.05~0.1元/kWh
2022年6月2日,浙江省瑞安市發改局、財政局印發《瑞安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獎補辦法的通知》,文件提出:
2019年12月31日前并網,已列入原有補助清單的我市單位及居民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繼續按原標準享受市級財政補貼。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通過各項驗收的單位、居民家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自驗收合格并網發電之日起,按實際發電量,分別給予0.1元/kWh補貼,0.05元/kWh的連續補貼2年。
11、浙江嘉善縣:分布式光伏補貼0.05~0.1元/kWh
2022年10月14日,浙江嘉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展的若干意見》,根據意見,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包括工業、物流、商業綜合體等;年綜合能耗1000噸標煤以上的新上項目;縣內國資企業為主投資建設的標準廠房和產業園區等三類建筑提倡100%建設光伏發電項目。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在我縣境內建設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施補助。具體補助標準如下。
12、重慶銅梁:分布式光伏配儲最高補貼1元/kWh,連補3年
2022年12月29日,重慶市銅梁區經信委、發改委聯合發布《銅梁區支持新型儲能發展八條措施(試行)》的通知,支持“新能源+儲能”一體化開發模式。根據文件:
(1)建設新型儲能設施配比容量達到發電站裝機量10%、且儲能時長在2小時及以上的新能源發電企業,每年按新型儲能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貼,連續補貼4年。
(2)工商業側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600小時的新型儲能項目,項目投產運營后,按照儲能設施每年實際放電量,連續3年給予項目投資方0.5元/千瓦時的資金補貼;
如果企業在建設儲能設施的同時新建光伏設施,按照光伏設施每年實際發電量,連續3年給予項目投資方0.5元/千瓦時的補貼。每年光伏設施發電量補貼不超過儲能設施放電量補貼。兩項補貼金額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
(3)爭取由重慶科技成果轉化基金、銅梁區產業發展基金按1:1的比例共同出資成立重慶市新型儲能先進技術成果轉化基金,基金總規模5億元,用于支持區內新型儲能項目建設。
13、江蘇常州:給予分布式光伏項目初始投資、度電補貼
2023年1月28日,江蘇常州市政府出臺了《常州市推進新能源之都建設政策措施》,文件提出:
到2025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可安裝光伏屋頂面積力爭實現光伏覆蓋率達到50%。對期間建成并網的公共機構光伏項目,按0.3元/W標準給予投資主體一次性建設獎勵。支持光伏等新能源與儲能設施融合發展,對裝機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儲能電站,自并網投運次月起按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3元/kWh獎勵,連續獎勵不超過2年。
從2023年起,連續三年市級產業投資基金與科創基金安排不少于50%的額度投向新能源產業到2025年,綠色信貸余額達2000億元以上、綠色直接融資規模不低于1000億元。
14、浙江玉環:光伏補貼0.05元/kWh,連補5年
2023年2月27日,浙江省玉環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玉環市節能(節水)項目及分布式光伏發電量項目資金的通知》,通知指出:
截止2019年12月完成并網發電,且前期已通過市經信局節能降耗專項補貼審核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年發電量達5萬千瓦時的,在享受國家、省有關補貼基礎上,按其年發電量給予項目主營企業0.05元/千瓦時的補貼。補貼時效為自并網發電之日起連續補貼5年。
15、浙江蕭山:光伏項目補貼0.1元/W
2023年3月3日,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杭州市蕭山區電力保供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的通知,指出:
“十四五”期間,并網的年利用小時數超過900小時的光伏項目,經驗收合格,按裝機容量給予投資主體(在蕭山區注冊納稅)一次性建設獎勵0.1元/W(不含上級補貼);同時,對列入光伏整村推進試點計劃且驗收合格的,給予村集體額外補貼,光伏裝機容量在500-700(不含)kWp、700-900(不含)kWp、900kWp及以上,分別一次性補助50萬元、65萬元、75萬元。
16、浙江余姚:家庭屋頂光伏補貼0.45元/kWh
3月7日,余姚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余姚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度余姚市光伏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補助的通知》,通知指出,
對2022年度經過備案認可的并網發電家庭屋頂光伏項目,按照0.45元/kWh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時限為并網發電之后第二個完整抄表月起12個月。
17、北京:分布式光伏補貼最高0.26元/kWh
3月28日,北京市發改委等四部門印發《關于印發推進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和《關于印發推進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
“十四五”時期,力爭實現全市新增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90萬千瓦。
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園區、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應不低于50%。
到2025年12月31日前,對并網發電、符合條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給予支持,每個項目自并網時間起補貼5年,補貼標準為:
個人利用自有農村合法住宅建設的:0.1元/度;
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0.26元/度
執行大工業電價的項目:0.03元/度。
對滿足以下要求的項目,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給予資金支持:
光伏新技術、新材料應用項目,BIPV項目,以及應用光伏發電的綜合能源服務、虛擬電廠項目,給予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投資不高于30%的資金支持;
基礎設施、公共機構、城市更新、市級重點工程等實施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以及產業園區(經國家、市級、區級認定)內公共建筑和工業建筑安裝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給予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投資不高于20%的資金支持;
結合關停廢棄礦區生態修復、垃圾填埋場生態提升、設施農業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給予光伏發電系統建設投資不高于10%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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